所谓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货物损失的一种保险,可谓保障货运安全的“护身符”。
据了解,按照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货物运输保险可分为基本保险和综合保险。
基本险承保的损失包括: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等。
综合险则在基本险的基础上,还承保以下损失: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损坏而渗漏和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货物的损失;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等。
此外,货物运输保险还可根据不同的运输工具,分为水上运输险、陆上货运险、航空运输险、邮包险、联运险;按照适用范围,分为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和涉外货物运输保险。倘物流企业无法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途中风险,不妨购买相应的货运险产品,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确保自身经营安全。
保险业内人士指出,货物运输保险不仅能减轻企业的经济损失,且能提高投保企业的经营水准。由于险企也要规避风险,因而会督促投保企业规范经营,切忌超载货物、注意包装完善、符合国家标准,更会提醒外贸企业规范发货量与发货流程,便于一旦发生运输意外后能得到顺利理赔,这些举措能在一定程度上协助投保企业提升经营水准。
不过,货物运输保险并不为物流企业遭遇的任何意外风险“兜底”。譬如,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发货人不履行贸易合同规定的责任;保险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前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和数量短差;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市价跌落、运输延误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承运人或第三者负责赔偿的部分,都是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免除范围。
此外,对于购买了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物流企业来说,要注意保险期限是自签发保险单和保险货物远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收货人在当地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保险业内人士提示,保险货物运达保险凭证载明的目的地后,责任终止有三种情况:被保险人或收货人在规定的期限(10天或15天)内提货,到期则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或收货人只提走部分货物,保险人对余下的那部分货物只负10天或15天的责任;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的10天或15天内,被保险人或收货人并不立即提货入仓,而是就地调拨给其他单位或以此作为转运地发往其他地区,货物一经提出,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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